关于外省件运单填写的补充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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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2009-11-19 00:00:00 浏览:3042 次
致:网络各成员及同行公司
为了进一步开发外省快递市场,提高外省件的中转和派送时效,减少分理错误,现就广东中心发外省网络的快件,运单及子单填写补充规定如下:
一、主面单的填写
1、寄件网点业务员填写运单,必须正楷字体重力填写,面单资料字迹清晰、详细准确(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到付件,必须在面单上填写与人民币换算的币种金额);备注栏注明“航空”或“汽运”。
2、收件公司必须填写公司全名;地址详细填写**市**区(县)**镇(街道)**路(街)**楼;联系人、联系电话正确无误;大字写上城市名。
3、运单资料必须填写完整,件数、重量(体积)、付款方式、到付金额、多件起止号等内容必须据实填写。
二、子单的填写
1、子单正确填写始发网点名称、主单号、多件编号;
2、每件子单目的地必须详细填写收件人地址, 写明**市**区(县)**镇(街道)**路(街)**楼;大字写上城市名。
三、需要发航空的快件,必须粘贴航空标贴;凡是没有粘贴航空标贴的,一律发汽运,不再另行通知。
已开通航空件的城市: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海南省、山西省、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东省、陕西省、重庆市、云南省、贵州省、四川省、湖南省、湖北省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河南省、台湾。
四、已开通汽运件的城市: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广东省、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东省、福建省、香港、澳门。
五、禁止寄递的物品
1、航空:易燃品、易爆品、液体、粉末、电池、磁铁、药品等。
2、汽运:易燃品、易爆品、液体等。
为了保证您的派件时效,2009年11月15日起请各网点及同行公司按上述规定操作。
能达广东网管中心 2009-11-13